王淑雲(女,時年51歲),吉林省公主嶺市,全能神教會基督徒。
2003年1月17日凌晨4時許,5名警察突然闖進王淑雲的出租屋,未出示任何證件,便將屋裡翻得一片狼藉。警察未搜到任何信神物品,便強行將王淑雲推搡著押上車至派出所。
所裡,警察審問王淑雲與她一起住的是誰,在哪裡聚會,哪家是接待家等信息,王女士沒有正面回答。警察見沒問出什麼,氣急敗壞地對王女士恐嚇道:「不怕你嘴硬,一會兒就給你送公主嶺市刑警大隊去,給你一用刑,你就什麼都招了!」
上午8時許,王淑雲被押送到公主嶺市刑警大隊。一下車,一警察惡狠狠威脅她:「這還了得,她信的是全能神,到這裡嘴硬不說,把你眼睛挖出來,你就招了!」審問時王女士依然沒有正面回答。警察氣急敗壞地將王女士的胳膊拉到後背銬在暖氣管上,銬齒深深扎在王女士手腕裡,王女士站不直、坐不下,後面暖氣烤著。警察見王女士仍舊不說,就搧她耳光,抓住她的頭髮往暖氣片上撞。王女士感到頭像要炸開了似的,臉也火辣辣地疼。此時王女士被暖氣烘烤,再加上他們毒打,全身就像水洗的一樣,棉衣都濕透了,汗順著頭髮、臉直往下淌,銬齒已勒進手腕的肉裡。警察絲毫不理會,還繼續對她毒打,王女士被打得頭暈、噁心、嘔吐得快不行了。刑訊從上午8時許至晚上7時許,終無果。警察未給王女士一點吃的、喝的,王女士感覺乾渴得像要冒火一樣。最後,警察強行將王女士押送到公主嶺市拘留所。王淑雲在拘留所被拘留15天,交了350元伙食費,於2004年2月1日晚上被釋放。
據悉,王淑雲釋放後雙手麻木無知覺,一年後才恢復知覺,時而感覺頭疼、噁心,記憶力也明顯減退,連有的熟人都認不得了,經檢查說患上了輕微的腦震盪。
文章來源:全能神教會|公主嶺市一基督徒被警察抓捕遭毆打 致腦震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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