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5月的一天下午2點左右,家住湖南省懷化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陳珍(化名,女,60歲)在女兒家午休時,三名警察破門而入,沒有出示任何證件,便盤問她們信神之事。警察還向她們勒索錢財,威脅說不交錢就讓她們坐牢。第二天上午,陳珍母女被迫交給警察400元錢。
兩天後,兩名警察再次闖入陳珍家中,強行將其帶到派出所,審問其信神之事。無果後將她轉押至公安局繼續審訊,並威脅她不說出教會信息,就拉去遊街示眾。
第二天,警察把被關押的四十多名基督徒用棕繩拴在一起,用汽車拉到各個鄉鎮的集市上遊街示眾。警察還用喇叭高聲喊:「鄉親們,你們不要信神,如果信神也跟他們的下場一樣……」基督徒受到極大羞辱。
最後,警察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拘留陳珍15天。期間,警察天天逼陳珍說出教會信息,還強迫其寫不信神的保證書,被陳珍拒絕。
陳珍獲釋時,警察威脅道:「回去不准再信神,如果發現你再去傳福音,還要加倍罰款,永遠坐牢。」又令她交了200元生活費。
不久,陳珍又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強行洗腦三天,獲釋後一直在警察的監視下,不能正常聚會。
文章來源:國度降臨福音網|宗教迫害报告|剝奪基督徒人格、尊嚴|懷化市四十多名基督徒因信神被遊街示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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