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鍾成自述:
2014年8月3日下午兩點,天下著大雨,鍾成和四名基督徒正在一基督徒家庭聚會時,四名警察突然闖入,沒有出示任何證件,大喝一聲:「不許動!」隨後,警察將幾名基督徒控制,並開始肆意搜查,搜走他們的MP5播放器、TF卡、數本信神書籍,隨後將他們押至派出所分開審訊。
審訊期間,警察因鍾成的回答不滿意,就用辣椒水往鍾成眼上噴,並狠搧鍾成耳光,將他打得鼻子鮮血直流。審訊無果。鍾成被押送至拘留所,後又被轉押至看守所。
2014年9月18日,鍾成被取保候審。釋放時,派出所所長警告鍾成:「你要隨傳隨到,不許再信神,再信還把你抓來!」鍾成回家得知:在他被抓的第二天,派出所和聯防隊的人翻牆進院,砸壞他家房門鎖,搜走兩台MP5播放器、一台老年機,一台平板學習機、數本信神書籍。
2014年11月22日法院開庭,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處鍾成有期徒刑3年,監外執行。
2015年3月17日法院傳訊鍾成,給其戴上手銬押送到看守所。同年5月15日,法院又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處鍾成有期徒刑三年。
2015年5月28日,鍾成被送至監獄服刑。後被減刑8個月零6天,於2017年5月26日提前釋放。
釋後鍾成仍沒有自由。2017年6月份,警察又到鍾成家盤查並給其拍照,致鍾成擔心再次被抓,不敢在家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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