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2日晚6點多,陝西省寶雞市警察把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李超(化名,女,35歲)傳喚到派出所。晚上7點多,三名警察帶李超回家搜查。警察像土匪一樣翻箱倒櫃,把房屋翻得一片狼藉。無獲後,警察又將其帶回派出所逼問:「這半年來你對信全能神有沒有認識?」李超沒有正面回答,警察就將其帶至醫院檢查身體,採集個人信息之後強行送至看守所。
看守所的警察一看是2017年9月份李超被抓捕一事,就不予關押。無奈,警察又將李超帶回派出所做筆錄。警察再次逼問李超時,李超氣憤地說:「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?」警察急忙辯解道:「你說信仰自由,那是要信國家認可的,國家不認可的都不能信,信了就犯法,你要在外國隨便信。」說罷還訊問李超2017年被抓時為什麼要抄寫全能神的話,並定罪說:「只要抄寫全能神的話就犯法!」審訊無果後,次日上午10點多警察才將李超釋放,並安排村裡人予以監視。
據了解,2017年9月9日,李超因信神被人舉報,5名警察闖到李超家非法抄家,並將其抓捕審訊,審訊無果後當天將其釋放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