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神應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
相關神話如下:
「信神最起碼要解決與神的正常關係問題,沒有與神的正常關係就失去了信神的意義。要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,這全是藉著心安靜在神面前達到的。跟神的關係正常就是對神的一切作工能夠不疑惑、不否認,而且能夠順服,在神的面前存心對,不為個人打算,不管做什麼事都以神家利益為重,接受神的鑒察,順服神的安排。做每一件事都能把心安靜在神面前,即使不明白神的心意,但也要盡其所能地盡到自己的本分、自己的責任,等到神的心意向你顯明,你再按這個去實行也不算晚。
跟神的關係正常了,跟人的關係也就正常了,一切都建立在神話的基礎上,藉著吃喝神的話,按神的要求去實行,擺對觀點,不幹那些抵擋神的事、攪擾教會的事,對弟兄姊妹生命沒有益處的事不做,對別人沒有造就的話不說,見不得人的事不幹,做每一件事都光明正大,能拿到神面前。雖然有時肉體軟弱,但能夠以神家利益為重,不貪圖個人利益,能行出公義來,能這樣實行你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。
跟神的關係正常了,跟人的關係也就正常了,一切都建立在神話的基礎上,藉著吃喝神的話,按神的要求去實行,擺對觀點,不幹那些抵擋神的事、攪擾教會的事,對弟兄姊妹生命沒有益處的事不做,對別人沒有造就的話不說,見不得人的事不幹,做每一件事都光明正大,能拿到神面前。雖然有時肉體軟弱,但能夠以神家利益為重,不貪圖個人利益,能行出公義來,能這樣實行你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。
你做每件事的時候都得檢查個人的存心對不對,如果能按神的要求做,跟神的關係就正常了,這是最低標準。藉著你察看自己的存心,若有不對的存心出來的時候,你能背叛它而且能夠按神的話去行,這樣你在神面前就成為一個對的人,說明你和神的關係已經正常了,所做的一切都為了神,不是為自己。在做每一件事的時候,在說每一句話的時候,心能擺對,行事公正,不隨從情感、個人意思行事,這是信神之人的行事原則。在一件小事上就能顯明一個人的存心、一個人的身量,所以人要進入被神成全的路,首先解決人的存心、解決與神的關係。你跟神的關係正常了,才能被神成全,神的對付、神的修理、管教、熬煉在你身上才能達到應有的果效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與神的關係如何》
「可以說和神擺對關係是人進入靈程的起步,雖然人的命運在神手裡,是神預定的,個人改不了,但是你能不能被成全、被神得著都是根據你與神的關係是否正常來決定的。或許在你身上有軟弱之處、悖逆的地方,但只要你觀點對、存心正,和神的關係擺對了、正常了,就有資格被神成全。你若跟神的關係不對了,或是為了肉體,或是為了家庭,那不管你怎麼下苦功都白搭。你跟神的關係正常了一好百好,神不看別的,就看你信神的觀點對不對,你信神到底信誰,給誰信,你為什麼信,這些你如果看透,能夠擺對觀點去實行,你的生命就能長進,保證也能夠進入正軌。如果你跟神的關係不正常了,信神的觀點偏了,那你就一了百了,信來信去啥也得不著。你跟神的關係正常了,你背叛肉體、禱告、受苦、忍耐、順服、幫助弟兄姊妹,或更多地為神花費,等等這些事才能得著神的稱許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你與神的關係如何》
「要想達到有正常的靈生活,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,首先必須把心交給神,心安靜在神面前,全心傾向神之後,才能逐步產生正常的靈生活。人信神若心不給神,心不在神的身上,不以神的負擔為負擔,那他所做的都是在欺騙神,都是宗教人士所為,不能獲得神的稱許……
在經歷中看見,心安靜在神的面前,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問題,關乎到人的靈生活、人的生命長進問題。若你的心安靜在神的面前,你追求真理、追求性情變化才會達到果效。因你是帶著負擔來在神面前的,總感覺自己缺少太多,有許多真理需要認識,有許多實際需要經歷,該體貼神的心意,這些事總掛在你的心頭之上,似乎壓得你喘不過氣來,使你為此而心思沉重(但不是消極情形),這樣的人才能有資格接受神話的開啟,接受神靈的感動,是因著他的負擔,因著他的心思沉重,可以說是因著他在神面前付的代價、受的苦換來了神的開啟光照,因為神是不偏待任何人的,他總是以公平待人,但是他也不隨意給予人,不是無條件地加給人,這是他公義性情的一個方面。在實際生活之中,多數人都未達到這個境界,最起碼一點,心都未完全歸向神,所以說至今人的生命性情還是沒有多大變化,都是因為人只活在神的恩典之中,卻並未獲得聖靈作工。神使用人的標準是:心歸給神,對神的話有負擔,有渴慕的心,有尋求真理的心志。這樣的人才能獲得聖靈作工,常常得開啟、得光照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》
「先從禱告這方面開始著手,安靜在神面前禱告最有果效,然後就是吃喝神的話,在神的話上能揣摩出亮光來,能找著實行的路,知道神說話的目的是什麼,領受得不偏左右。在平時心能正常地親近神,能思念神的愛,揣摩神的話,不受外面事物攪擾。當你的心安靜到一定程度時能達到靜念,無論在什麼環境裡,裡面思念神的愛,裡面真實地親近神,到最後達到一個地步心裡發出讚美,甚至比禱告還好,這是有一定身量了。你能達到以上所說的那些情形,證明你的心真安靜在神面前了,這是第一步基本功。人能安靜在神面前以後才能有聖靈的感動、聖靈的開啟光照,才能跟神有真實的交通,並且還能摸著神的心意,摸著聖靈的引導,這就進入靈生活的正軌了。……
吃喝神現實說話的同時揣摩神的話,禱告神的話,這就是安靜在神面前的第一步。你若能真安靜在神面前,聖靈的開啟光照就隨著你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心安靜在神面前》
「禱告與神的關係是最直接的,人與神的關係就是在禱告的時候是最親近的,平時你做事的時候還能馬上跪下來禱告嗎?不能。人跪下來禱告時與神的關係是最近的了。當你看神話的時候你禱告完之後再看又一樣感覺,你如果一段時間沒有禱告你看神話就不明白,讀完了也不知啥意思。
……禱告的目的就是人能來到神面前接受神要給人的東西,你時常禱告時常來到神面前,那你就時常跟神有關係,裡面就老有他的感動,老接受他的供應,老接受人就變化了,光景就越來越好、不下沉了。尤其弟兄姊妹在一起共同禱告,禱告完之後勁兒特別大,滿臉冒汗,感覺得的真多。其實在一起幾天也沒交通什麼,是一禱告把人的勁兒激起來了,恨不得一下子把家把世界都撇棄,恨不得什麼都不要,唯獨有神就夠了,你看這個勁兒多大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禱告的意義與實行》
「正常的靈生活就是活在神面前的生活。禱告能夠把心安靜在神面前,藉著禱告尋求聖靈開啟,認識神話,能夠明白神的心意。吃喝神的話能夠對神現時要作的更清楚、更透亮,而且能夠有新的實行路,能不守舊,所實行的都是為了達到生命長進。就如禱告,不是為了說幾句好聽的話,或者在神的面前大哭一場表示自己的虧欠,而是為了操練運用靈,為了把心安靜在神面前,操練在凡事上尋求引導,使人的心能夠天天被新鮮的亮光吸引,不消極也不懶惰,進入實行神話的正軌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正常的靈生活》
「要過上正常的靈生活,必須能夠天天領受新的亮光,追求在神的話上有真實的認識,對於真理能達到透亮,凡事都有實行路,天天看神的話能發現新問題,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,因此而產生渴慕尋求的心,帶動你的全人,能夠時時安靜在神面前,深怕自己落後。人能有這個渴慕的心、尋求的心,而且願意不斷地進入,這就走上了靈生活的正軌。凡是能夠接受聖靈的感動的、有上進心的、願意追求被神成全的人,渴慕在神的話上有更深認識的人,也不追求超然,而是實際地付代價,實際地體貼神的心意,實際地進入,使自己的經歷更真實、更實際,不追求空洞的字句道理,也不追求摸超然的感覺,也不崇拜任何大人物,這樣的人就進入了正常的靈生活裡,他所做的都是為了達到生命更有長進,靈裡新鮮而不死沉,總能夠積極進入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正常的靈生活》
「你如果跟不上現時的亮光,你與神的關係就疏遠了,甚至斷絕了,你也就沒有正常的靈生活。跟神的正常關係是建立在接受神現實說話的基礎上。你有正常的靈生活嗎?你跟神有正常的關係嗎?你是不是跟上聖靈作工的人?能跟上聖靈現時的亮光,能在神話裡摸著神的心意,在神話裡有進入,這是跟上聖靈流的人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認識神的最新作工跟上神的步伐》
「人信神追求生命進入、追求性情變化必須得付代價,達到不論神怎麼作,人總跟隨神,這是人務必得做到的,即使守規條也得守住,試煉再大不能失去跟神的正常關係,能禱告、過教會生活,不離開弟兄姊妹,在神試煉你的時候,你仍能尋求真理,這是靈生活的最低限度。總有尋求的心,自己竭力地去配合,使上全身的勁,這個能不能做到?在這個基礎上再談分辨、再談進入實際人就好達到了。你情形正常,接受神的話就好接受,實行真理也不覺得費勁,覺得神作的工作太好;若你光景不好,神作的工作再好,別人說得再好聽,你也不願意搭理。人光景不正常神就沒法在人身上作工,這樣人性情也達不到變化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當持守住你對神的忠心》
「若你與神沒有正常關係,不管你怎麼維護與人的關係,你再努力、再用勁,也是屬於人的處世哲學,你是以人的觀點、人的哲學來維護你在人中間的地位,讓人都誇你,而不是根據神話來建立與人的正常關係。若你不注重與人的關係,而是維護與神的正常關係,願意把心交給神,學會順服神,自然而然地你與所有人的關係也會正常的。這樣,你與人的關係不是建立在肉體之上,而是建立在神愛的基礎上,幾乎沒有肉體來往,但是在靈裡有交通,彼此地相愛,彼此地安慰,彼此地供應,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在心滿足神的基礎上做的,不是靠著人的處世哲學來維護,而是靠著對神的負擔而自然而然地形成,不需要你人為的努力,而依神話原則實行。……人與人的正常關係是建立在心歸向神的基礎上的,不是靠著人的努力而達到的。沒有神,人與人只有肉體的關係,都不正常,都是放縱情慾的,是神所恨惡的,是神所厭憎的。若你說你靈裡有感動,但是你總願意與合你心意的人交通,總願意與你所看得起的人交通,若有別人尋求,但不合你的心意,你卻帶著成見閉口不談,更證明你是一個屬情感的人,你與神根本沒有正常關係,你是糊弄神,你是掩蓋自己醜相。即使你能談點認識,但你存心不對,那你所做的都是人為的好,神也不稱許你,你是憑肉體做,不是因著神的負擔而做。若是你心能夠安靜在神的面前,而且凡是愛神的人你都能與他有正常的來往,那麼你才是合神使用的人,這樣,不管你與人怎麼接觸,都不是搞處世哲學,而是體貼神的負擔活在神面前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建立與神的正常關係很重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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